我也好羨慕

有了小孩後,簽聯絡簿這種事情也變成家事的一部分。單是簽個字容易,要搞定上面林林總總的備註事項難。有時要家長找筷子剪刀,有時要家長準備膠水寶特瓶,更別說是繳費單、導護單 (知道現在一個小孩就要家長站好幾班導護老師嗎?要去大馬路口拿旗子喔) 了。小孩不早拿出來,有時根本籌不出東西來。

話說有天 Esther 簽名時笑翻天,要我過去看。我想小隻的又搞了什麼飛機,原來是這檔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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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老師的回覆,我跟 Esther 笑到肚子痛。大概只有老師能阻擋各種鬼靈精怪的小孩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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